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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安排

时间:2022-10-27 20:0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团结奋进、求真务实、敢挑重担、勇于创新,推动全省地方志工作蓬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

(一)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显著

2013年第二轮省志编修工作进入重要发展阶段,针对志书编纂工作进度加快,省志各分志陆续进入评议、终审、出版阶段的情况,我们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强力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

召开了黑龙江省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对全省修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交流了先进工作经验,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措施,推动了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

省志编纂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对省直各承编单位的修志进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完成了《黑龙江省志各分志编写情况调查表》,针对省志个别承编单位修志进展缓慢的问题,我们先后与省委、省政府、省工信委等单位多次沟通协调。目前,省委、省政府已将修志工作纳入日程,省工信委也与下属各行业协会积极沟通落实了编纂任务,省人社厅、省建设厅已落实人员开始编纂。

志书编修进程不断加快、质量不断提高。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志书终审专家库作用,全年共抽调专家库专家评审了《哈尔滨市志》第四卷(工业农业卷)、《牡丹江市志》、《黑龙江省志·旅游志》、《黑龙江省志·石油工业志》等21部志书。不断加强了县、区志书的备案工作质量,全年完成《五常市志》、《肇东市志》、《克东县志》等8部志书的备案工作,目前,已有21部志书完成备案。加强对第二轮志稿的评议和管理工作,对《哈尔滨市志》第四卷(工业、农业篇)、《牡丹江市志》、《黑龙江省志·测绘志》、《黑龙江省志·农垦志》等14部志书进行了评议,特别是在评议《牡丹江市志》时,评议会得到中指组领导的高度重视,李富强秘书长等领导、专家亲自参加评议,这在我省还是第一次。对《绥芬河市志》、《抚远县志》、《密山市志》志稿进行了修改交流。对《黑龙江省志·公路志》、《黑龙江省志·政协志》、《黑龙江省志·财政志》、《黑龙江省志·畜牧志》、《黑龙江省志·地矿志》、《黑龙江省志·纪检监察志》6部省志和《佳木斯市志》进行了终审,目前,完成终审的《黑龙江省志·军事志》、《黑龙江省志·土地志》、《黑龙江省志·财政志》已对照终审意见完成修改,并送印刷厂排版。年鉴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有38%的县(市、区)编纂了地方综合年鉴。

与时俱进,适时调整省志总体规划。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重新调整了第二轮省志总体规划,经省志总编例会研究决定,同意将省建设厅承编的《黑龙江省志·建设志》、《黑龙江省志·建筑志》两部分志合并为一部志;省法制办、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分别承编的《黑龙江省志·法制志》和《黑龙江省志·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志》,纳入全省第二轮省志总体规划。第二轮省志总体规划由调整前的109部,调整为110部。新增加的《黑龙江省志·法制志》和《黑龙江省志·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志》已于2013年正式启动编纂工作。

各市(地)不断加大地方志工作推进力度。双鸭山市志办起草下发了《2013年全市地方志工作业务考核目标》,并进行量化打分排名,促进了地方志工作发展。伊春市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编纂<伊春市志>(1986-2005年)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了《伊春市志》的编修进度。大兴安岭地区志办不断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以行署名义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从职责、机构、经费、任务四个方面给予基层政策性的指引。

(二)地方志文化建设持续繁荣

2013年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继续保持将地方志文化建设作为工作前进方向,主动进行地方志文化建设工作的新尝试和新探索,以特色志书等地情资料书籍为载体,努力创造地方志文化成果,塑造地方志文化品牌,深入推进地方志文化的发展繁荣。

特色志书编纂取得阶段性成果。《黑龙江省志简编》在去年完成简编初稿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以“时间服从质量”为原则,按照专家们在评议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梳理、制定修改方案。对志稿认真修改,反复打磨,不断完善,努力向精品志书迈进,今年10月已全面完成修改任务。完成了《黑龙江通鉴》20万字索引的编制工作,并针对出版社审读意见进行了修改。《黑龙江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图志》初稿编纂工作已完成,并按照省贸促会修改意见修改后,已交省贸促会进一步审阅。启动《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志》编纂工作。

旧志整理工作全面启动。为抢救我省宝贵的历史文献,启动了旧志收集整理工作,对黑龙江省旧志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初步明确了我省88种旧志书目及各类图书藏书情况,目前已搜集到《图解满洲国产业大系》农业卷、《黑龙江历代府县志辑》、《黑水丛书》、《黑龙江外记》线装本等一批珍贵文献,为我省旧志整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各市、县地方志工作机构不断推出地方志文化建设新成果。哈尔滨市志办完成《东北地方文献外文文献目录》部分和《哈尔滨市年鉴》全部的翻译校对和电子化录入工作,推进了《1896—1946年哈尔滨市俄侨词汇汇编》的编纂进度。齐齐哈尔市志办利用《齐齐哈尔年鉴》为龙沙区明星村、铁锋区残疾人芦苇画培训基地等进行免费宣传,完成《齐齐哈尔历史上今天》初稿编辑工作。牡丹江市志办完成我省第一部山水志《镜泊湖志》的出版发行工作,在《牡丹江晨报》、《雪城画刊》开辟地情专栏,配合市政景观建设撰写解说文字,开通了“牡丹江地方志”博客、微博,访问量达10余万人。佳木斯市志办出版的《佳木斯百年图志》,在佳木斯市委、市政府第十六届社会科学奖评奖中荣获一等奖;大庆市已完成《通史》初稿编纂工作,并针对服务、记录政府中心工作建立了《大庆图片资料库》;伊春市志办配合解决“四风”方面问题,收集整理伊春老一辈开发创业艰苦奋斗的感人事迹,编写了《闪光的史镜》一书。鹤岗市志办依靠掌握丰富资料的优势,编撰完成了《鹤岗史话》、《知青档案》等书;黑河市志办充分发挥地方志作为百科全书的作用,为城市建设规划论证、影视作品创作和中俄两国寻亲等提供相关史料支持,启动编辑了《黑河历史人物传》丛书。大兴安岭地区志办试点启动《地方简史》编纂工作,《加格达奇简史》、《新林简史》进展显著。绥芬河市志办编辑并出版了《绥芬河历史大事记》,成为广大读者了解认识绥芬河的便捷工具。

(三)馆网建设工作的亮点突出

黑龙江省方志馆正式开馆。坚持小而精的建馆原则,以将方志馆办成地情、省情和国情教育基地,展示我省历史和现状的重要窗口为目标,经过近四个月的精心谋划和紧张施工,省方志馆于6月24日正式建成开馆,使我省告别了没有方志馆的空白,深受中指组和省政府领导好评。目前,方志馆已先后接待了29个单位近120余人。

中国龙志网再次改版升级。在2012年网站改版的基础上,本年度对中国龙志首页及有关子网站、频道栏目进行再次调整,新增设了北大荒专题频道和走进方志馆新版块,同时将全省各市(地)地方志工作动态从后台移至龙志网站首页,便于了解全省地方志工作动态。

数字化工作持续推进。针对我省第一轮省志已经绝版的情况,为更好的保存好第一轮省志志书资源,与传媒公司合作,利用最先进的软件搜索功能和艺术加工,将全套省志原版原貌制作成数字化资料,不仅使我省第一轮省志资源得到了完整的保存,同时也为我省各级领导和部门研究、了解省情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先后对哈尔滨等10个市(地)地方志文献进行了书目统计和数字化录入工作,截止现在共录入2219册。牡丹江市志办方志馆数字化建设成果显著,方志馆现存图书889册、资料319卷的全部目录均录入到管理软件中,全部实现了计算机检索、管理。

哈尔滨市志办拓展方志馆开发建设途径,深化七个基地建设,与有关文化单位合作,在一楼地情数据检索大厅新增动力新华书店分店,展示地情类、历史类、文学类、科普类丛书共计1600余册借读者查阅。并开设“讲述哈尔滨自己的故事”讲堂两期,共23讲,听众达800余人次。这种全新的形式让地方志走进百姓生活,为服务社会打开了新窗口。在方志馆官方微博上发布“每周方志知识”、“每周一课哈尔滨”、“哈尔滨饮食文化”、“一周好书推荐”、“哈尔滨方言”、“我们都有东北腔”等话题微博,搭建方志文化交流及地情信息传播平台。

(四)法制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2013年地方志立法工作在去年相关基础工作基本完备的基础上,在省法制办的支持下,针对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办主要领导亲自向省政府多次汇报,目前,相关问题已达成共识,《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业已通过省法制办办务会议,并准备近期上报省政府常务会。

抓好组织建设和科学管理,打造阳光人事。按时完成了一名处级干部的提任和四名处级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相关工作,为干部职工营造了良性成长的氛围和环境。规范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公务员法和省人事部门的有关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政审,有2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入选并走上工作岗位。按时召开省地方志协会常务理事会议,确保协会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强化业务学习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聘请姜绍华、柳成栋等方志专家为全办干部职工进行专题辅导。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在《哈尔滨市志》评议过程中,通过全员参与,提升了干部职工评议工作的实践能力。学习风气越发浓厚,各业务处室能够在年初既定目标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学习研究方向,累计发表论文20余篇。伊春市志办召开了全市第二轮地方志工作培训会,县(市)、区(局)志办负责人及市志承编单位100多人参加了培训,为当地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奠定了基础。

积极开展和谐机关建设,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抓学习、树正气、促和谐,使全办干部职工能够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和工作上,为机关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发展。

(五)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办干部职工在省委督导组的监督指导下,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迅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志办领导作辅导带头学、利用“龙志网站”开办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园地专栏学、撰写学习体会交流学等方式加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切实开展批评,高效从严整改,做到了“六坚持、六到位”,即坚持学习教育到位、坚持征求意见到位、坚持查摆剖析到位、坚持谈心交心到位、坚持开展批评到位和坚持整改措施到位,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关于组织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新<党章>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意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十八大报告和新《党章》、《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等文件。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28篇,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加强组织建设,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载体,在全办开展“先优表彰”的评选活动。我办编纂处荣获省直机关五一巾帼先进集体,胡玉芬处长被评为五一巾帼奖,刘海燕被评为省直机关模范共产党员,为全办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树立了榜样。

突出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结合省直机关党的作风建设年活动, 制定了《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整风肃纪”活动,加强机关考勤工作,使机关作风的转变切实体现在实际工作当中。特别是在方志馆建设、资料库改造过程中,为了克服资金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办领导以身作则,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带领全办干部职工利用周末时间,搬运整理各类图书近3万册,充分体现了全办干部职工的团结力和战斗力。

总的看,全省地方志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规划,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特别是省志编纂工作中,各承编单位进度差距较大,推进工作仍需加强;二是《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立法工作重启以来,虽然我们已经完成相关工作,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办务会通过,但由于体制原因,目前尚未颁布实施;三是机关作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机遇,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全省第八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任务,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地方志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扎实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一)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将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通过学习,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二)持续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

自2003年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至今,随着编纂工作的持续推进,今后几年将是志书评审的集中期和关键期,俗话说“编筐编篓,重在收口”,可以说今后这一两年的工作,对第二轮志书质量成败,具有关键作用。因此,省直指导处和市县指导处,特别是省志各分志责任副主编和责任编辑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充分利用志书终审专家库,提高志稿评审质量,又要集中精力对那些尚未启动和中途停摆的编纂承编单位,逐个进行实地调研,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大力推动全省修志进程,确保实现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整体进度目标。2014年预计对《黑龙江省志·地震志》、《黑龙江省志·粮食志》、《黑龙江省志·保险志》等13部省志和《哈尔滨市志》(部分卷)、《鹤岗市志》、《绥化市志》、《抚远县志》四部市县志进行评议。对《黑龙江省志·石油志》、《黑龙江省志·旅游志》、《黑龙江省志·测绘志》等5部省志和《哈尔滨市志》(部分卷)、《牡丹江市志》、《绥芬河市志》3部市县志进行终审。完成《黑龙江省志·财政志》等5部省志出版工作。市县指导处做好篇目和志稿交流工作,适时组织召开部分市(地)工作交流会,对已出版县(区)志书加快备案资料审查,做好志书备案工作。编纂处要做好《黑龙江省志·大事记》的编纂工作。在完成好二轮修志各项目标基础上,要做好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研究室等各相关处室要加强年鉴管理工作,理顺全省年鉴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年鉴管理制度,完善年鉴评优制度,提高年鉴编修水平,力争早日实现省市县三级年鉴全覆盖。

(三)不断拓展用志领域和途径

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特色志书编纂,站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高度,增强地方志工作服务能力。2014年各有关处室要加快《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志》、《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志》等特色志书的编纂进度,力争完成《黑龙江省志简编》、《黑龙江省参与2010上海世博会图志》的编纂任务。省情信息处要加快推进旧志整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争取年内完成大部分旧志收集工作,为下步整理工作打好基础。省直指导处和市县指导处要协调帮助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做好开发立项特色志书等相关用志工作,努力打造地方志文化品牌,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编修乡镇志、村志、校志、厂志等。

(四)不断提高地方志法制化水平

研究室等处室要继续加快推进地方志立法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力争《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早日颁布实施。省情信息处和研究室等处室要切实发挥“中国龙志网”和《黑龙江史志》的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做好《规定》出台后宣传贯彻等工作的准备。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在《规定》出台后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地方志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地方志工作的知名度,确保《规定》贯彻落实到位。在《规定》颁布实施后,要采取跟踪问效机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全省三级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等项工作的依法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做到依法修志、依法用志和依法管志。

(五)大力推进地方志馆网建设

不断提升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水平。省情信息处要在中国龙志网站更新改版的基础上,加强新闻的采集、编辑和发布,及时为全省地方志工作服务。要继续搞好史志鉴数字化录入和数据库的扩容工作,不断加强资料室的资料征集、整理工作。要办好黑龙江省方志馆,探索创新方志馆服务方式,努力扩大方志馆知名度和影响力,使之成为全省地方志文化领域的代表品牌。支持哈尔滨、佳木斯、大庆等市(地)已建成的方志馆在服务开发利用等方面进行新探索、新突破。做好在线修志系统、省图书馆地方志分馆、万方数据库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广大干部职工要利用好这些信息化建设成果,适时组织开展新技术应用培训,提高修志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方志理论研究

方志理论是指导志书编修的基础和中心,科学的方志理论是确保志书质量的关键。2014年各处室要继续深化理论研究工作,并将研究任务落实到人,建立理论研究奖惩机制,切实提高修志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地方志协会作为方志学术团体要发挥好理论研究的核心作用,结合《黑龙江省志简编》终审,搞好修志培训和业务交流工作,逐步提升我省方志理论研究水平。《黑龙江史志》、《黑龙江方志信息》等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引导方志理论研究工作方向,宣传推介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扩大我省方志理论研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继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加强党组织建设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坚强保障。2014年全办要继续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务实、创新的工作氛围。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和谐机关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为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思想保证。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激发组织活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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