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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5篇

时间:2022-06-09 12:36:04 来源:网友投稿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5篇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篇1

  1.全面落实五年法治纲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序推进新时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积极参与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最佳实践”评选。

  2.持续优化考核评价机制。根据省市考核指标及年度工作任务修订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考评指标,加大数字化应用,完善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机制,加强过程跟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3.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推动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现市县两级交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全覆盖,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而行。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篇2

  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我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并印发了《xxxx年xx市审计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坚持把学习宪法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会议,在全局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依宪行政、依法用权、秉公用权。

  二、依法履行审计职能

  xxxx年我局共安排xx个审计项目,其中审计署统一组织安排项目xx个,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安排项目xx个。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脱贫攻坚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情况跟踪审计、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财政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法院诉讼费和执行款专项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等诸多方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的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严格按照《xx市审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审计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审理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我局制定了《xx市审计局审计人员岗位管理制度》,确保全面落实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物、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全面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制度。同时我局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我局按照《xx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公示实施办法》的要求,在xx市政务公开平台公示了《xx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公示实施办法》、《xx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全过程记录制度》、《xx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等要求公示的办法、文本、清单及配套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机构职能变化及人员调动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全面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严管理文字信息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归档。从实际情况出发,适当增加审计执法过程中重要现场必要的图片(照片)记录,使文字记录和图片(照片)记录相结合,保障审计证据适当、充分,实现审计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三)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审理制度,制定了《xx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方式、时限、责任,加强对重大审计事项的法制审核。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出现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坚持办、审、定分离,实行业务部门审计、法制部门审核、重大案件集体决策,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应审尽审,合法有效。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执法条件、调离审计执法岗位的人员信息进行注销,对新转隶、新录入人员进行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从事执法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xx学时的线上线下培训,经考试合格且年度无执法过错的人员,通过执法证件年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我局认真落实政府守信践诺制度,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审计工作期间按照“xx市审计机关公开承诺书”的要求,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做到依法审计,服务大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同时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部门政务信息,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

  (二)加强审计监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审计署和省厅统一部署要求,我局扎实推进我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工作,坚持以“全面审计与重点事项核查相结合”为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通过利用信息化、大数据,对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年年审”“常监督”,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我局认真落实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印发了《xx市审计局xxxx年度学法计划》,坚持审计人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岗位培训制度,利用学习强国、xx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丰富学法形式。通过“智慧普法”平台、“两微一端”、“xx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不断拓宽依法审计的意识,更好地全面掌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质。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立足全面依法治市大局,围绕服务全市“三区一城”发展定位和“xxxxx”总体思路目标,主动融入“三创四建”活动,根据制定的《xx市审计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牢牢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与今年审计项目有关的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和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等作为普法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在审计中彰显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集中和自主学习党的__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观看法律宣传教育片,参加各类知识竞答活动等多种形式,多途径提高审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逐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今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治宣传载体、阵地建设,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提升审计宣传的时效性。深入推进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依法审计和审计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创作审计法治文化作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让更多群众百姓了解熟知审计机关“监督与服务”职能的认识和理解。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权限内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审计干部法治能力考核纳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促使审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着力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依法审计工作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使审计监督权力,认真落实审计执法决策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健全审计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篇3

  一个人越是接近梦想,天命就越成为他生存下去的理由。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副市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的优质讲话稿。

  下面,我们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作出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去年11月16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工作布局,明确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在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为我们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惠企政策“一窗兑现”“接处警一体化”案例成功入选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获评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市。依法决策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和全省首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依法有效,146件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办结。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与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和群众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领导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还不强,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随意简单粗暴执法,个别部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我们要深刻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扎实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第二,要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抓落实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求我们必须紧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要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是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要通过示范市创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有创则必成的决心和信心,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创建方案的部署安排,抓紧推动各项工作,特别是对一些重点指标、问题短板,要建立台账,明确措施,抓紧完善,对帐销号,力争今年进入全国示范市行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要扎实开展开放发展与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发布“零跑腿”事项清单,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全程网办,持续压减项目审批时限,市住建局提出,一般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60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5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工业类建筑工程审批时限压减至30个工作日。要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打破“隐形门槛”和“弹簧门”,优化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要不断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倒逼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改进服务。

  三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要完善立法调研论证制度,聚焦主要矛盾和群众关切,加快推进一批重点立法项目,今年计划制定的村规划管理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相关部门要抓紧组织起草,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过期的政府性文件该废止的要抓紧废止,需要修订的要及时修订完善。

  四要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要完善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5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特别是要厘清职责边界,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要深化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五要加强行政行为制约监督。要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健全府院联席机制、“两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对履职过程进行监督,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要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探索推进“人民调解+仲裁”纠纷治理模式,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要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通报约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

  第三,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一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区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所有工作都要自觉在法律框架下推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本地区、本部门依法履职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要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本行业本领域的法律要学深学透,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三要完善考核督促机制。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和违法行政问题较多的区县和部门要进行约谈通报。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整改任务、措施及分工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xx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xx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xx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xx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集锦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依法治县委发〔2020〕1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整改原则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紧扣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股室、各企业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办问责,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部署,统筹做好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严格落实xx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整改问题和措施

  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xx省反馈问题五方面21个;实地督察xx市反馈问题17个,其中xx市(含秦州区、麦积区)10个、秦安县7个。针对这38个问题,制定以下110项整改措施。

  (一)实地督察xx省反馈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从“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继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五方面反馈21个问题。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党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1次集中学习;2.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组织专题法治讲座;3.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党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2:有的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门的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没有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去谋划和推进。

  整改措施:1.局务会议和各股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2.县政府及部门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要点;3.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少数地方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明确思路和计划。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4:一些业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1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5: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工作;3.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4.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8:有的地方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本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细不实,对重大法治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处理,没有按要求听取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没有主动按规定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检查;部分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没有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没有或很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整改措施:1.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4.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县政府及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4.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县政府部门按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实际,增强规划和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没有遵循规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没有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有的虽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但存在“走过场”、“赶会”现象,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后依然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个别地方将应当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定为依申请公开文件。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将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杜绝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2.县政府及部门通过门户网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3.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自查清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有的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2.县政府及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3:各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众意见渠道不畅、范围不广问题,公众意见因缺乏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和平台无法得到有效体现。

  整改措施:1.县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拓宽和畅通征求公众意见渠道,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2.涉及社会管理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3.在制定对企业切实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的意见;4.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建议记录制度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4: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等程序救济权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缺失、违规代收代缴罚款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时,征收范围不明确,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将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列为督查重点;3.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纠错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一些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对“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17:一些部门行政应诉能力不足,出庭应诉人员不能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不能针对原告诉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辩意见。

  整改措施:1.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加强日常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应诉能力;2.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3.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篇5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XX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以“八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扣机构编制部门职能和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规划,确定工作目标、措施,组织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分工协作,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努力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干群法制意识

  根据单位业务工作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法普法活动,着力提升干部知法、用法水平和尊法、守法观念,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机关每年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定期通过专题培训、理论讲授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活动,利用“3·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办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有力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推动全民守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倡导全体干部在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

  1.突出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等制度。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利用机关大会开展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业务法规,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引导机关形成机构编制“红线不能碰触、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理念,使全体干部自觉落实机构编制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公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作用。二是坚持普法宣传。健全完善机构编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创新方式方法,把机构编制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史教育活动为契机,将机构编制法规学习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培训学习必修课,通过领导讲、带动干部学。

  2.关注关键群体,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结合部门联校帮建,指导和协助所联平梁镇中心幼儿园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教育宣讲活动,大力支持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工作,促进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推动“法律进校园”全面开展。

  3.盯住重点人群,强化农村一线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脱贫攻坚联村帮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农村活动,结合民风民俗,对村三委干部、农民工、留守老人妇女等重点人群就扫黑除恶、平安建设、321综合治理、依法治理、镇综合执法等进行法治讲座、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新风进新村暨普法宣传教育文艺演出,拓展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同时积极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等各种平台、阵地、载体进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依法治国部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三、把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始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1.严格执行编制种类管理规定。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为准绳,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依法修订完善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机构编制事项申办工作,凡涉及机构编制调整均由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审定,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调整,均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进行合法性审核,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调整依法依规进行,不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突破总量增加编制。

  2.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在2020年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交通、农业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机构组建、编制核定、人员划转,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的基础上,今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成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全面落实了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交通、农业、应急管理七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夯实“局队合一”工作体制,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为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

  3.创新试点镇综合执法改革。为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力下放、执法力量下沉,今年以来,我办牵头组织印发《关于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充分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相关机制和大数据信息,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网格员巡查上报、村社区收集反馈相结合的执法线索发现机制,“321”民情在线、安康综治APP、镇综治中心线上线下响应调度机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指挥、相关执法机构协作配合、“三线”人员参与支持的快速处置机制。梳理并提请县政府印发了《镇综合执法三个权责清单》,明确了镇政府具有管辖权的综合执法事项13项,县直部门委托镇实施行政处罚事项44项,“镇呼县应、上下联动”行政处罚事项38项。通过建清单、赋职能、明边界,明确了镇综合执法队伍干什么问题。县委编委《关于调整镇综合执法试点示范镇机构设置明确镇综合执法机构职责的通知》,厘清了镇综合执法机构与镇属职能站办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以及县直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的权责边界。12月6日,在涧池镇召开了全县推进镇综合执法工作现场会,为10个镇综合执法队伍配发执法服装和装备,全面推动构建“大综合一体化”的县镇综合执法协调指挥体系,发挥县镇两级执法力量的协同作用,为解决基层执法面临的现状和问题总结经验,探索依法治理有效途径,更好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4.圆满高效完成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为落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确保全县行政复议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体制运行。我办坚持主动思考、提前谋划,开展调查研究和职责划转协调工作,加强与县司法局对接沟通,认真研究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吃透改革精神,深入调研分析我县现有行政复议工作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早着手谋划盘活编制资源,全面统计摸清县政府工作部门近三年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精准评估改革前后全县行政复议工作量增减变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及时制定**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方案,将全县行政复议职责整合由县司法局统一承担,作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并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为县司法局机关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具体承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县内统筹调剂增加行政编制2名,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编制保障。明确县司法局机关内设的法制股负责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法治监督,理顺内部监督运行机制。积极推动为司法局机关组织招录和选调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以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和工作任务相适宜。

  一年来,我办聚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保障水平等重点任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八五”普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持续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紧扣部门职能职责,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综合执法改革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续跟踪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创新挖潜全县机构编制资源,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体制机制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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