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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聚焦六不问题,纠治四风工作报告4篇

时间:2022-08-30 20:36:01 来源:网友投稿

纪检组聚焦六不问题,纠治四风工作报告4篇纪检组聚焦六不问题,纠治四风工作报告 2018纠正“四风”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纪检组聚焦六不问题,纠治四风工作报告4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组聚焦六不问题,纠治四风工作报告4篇

篇一:纪检组聚焦六不问题,纠治四风工作报告

18 纠正“ 四风” 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 市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组发〔2015〕x 号)和《关于印发<xx 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xx 组发〔2015〕x 号)的要求,我局积极顺应群众期待,聚焦“四风”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一项一项整改,切实解决了一批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四风”突出问题,取得了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及时安排部署。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5 年 3 月7 日下发的《关于印发<xx 市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 组发〔2015〕x 号)和 2015 年 6 月 30 日下发的《关于印发<xx 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xx 组发〔2015〕x 号)的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吃喝;“庸懒散”;多占办公用房;超编、超标配备公车;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吃空饷”; 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信访积案

 久拖不决、久诉不息;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国家公职人员参赌涉赌;党员领导到干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违规设置“小金库”;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殡葬改革规定;奢华浪费建设等 23 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些专项整治工作,直面群众反映最强烈、影响公信最突出、队伍建设最急迫的问题,体现了直面问题的勇气、动真碰硬的精神、真转真改的态度。

 (二)严格落实责任。为确保 22 项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局教育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玉新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各项工作,明确每一项专项整治任务的具体措施、牵头部门、负责人和配合部门。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整改责任人,切实做到每一项专项整治都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要求。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确保把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领导带头整改。局班子成员根据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制订专项整改措施,立说立行、带头整改。落实局领导值班制度,带头按时上下班,及时清理了办公用房,严格按标准执行公务接待,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局领导以自身的表率行动示范带动面上专项

 整治迅速见行动、出成效。各科室大队以局领导为榜样,既带头搞整改,又带头抓整治,确保了专项整治不走样,取得实效。

 (四)加强检查督促。成立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牵头,监察室、法制科、办公室参加的督查宣传协调组,把推进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作为督查重要内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对治理措施不实、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发督查通报,局长、局党组书记进行约谈等措施,以问责促履责。6月份以来,督查宣传协调组每周进行一次督查,每次都对督查情况进行点名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结合五一、端午、中秋期间对机关工作作风、公车私用、清廉过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督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五)群众全程参与。坚持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由群众评议,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走访看望联点社区困难户 11户,走访服务对象、社区群众代表 60 人次,召开娱乐、网络、印刷等行业的协会会长和网吧、娱乐场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 20 多家经营业主代表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和存在的困难、问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为他们排忧解难。局长找科室大队负责人谈话,局党组书记找副科以上干部谈话,班子成员分别找分管科室大队干部职工谈话,就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食堂、厕所卫生、办公室灭蚊等突出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二、工作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立说立行,边查边改,狠抓落实,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 23 个专项整治项目,逐项研究,逐项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些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改,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和新变化。

 一是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的问题。局办公室整合规范了以市文化综合执法局名义印发的文件和简报,对行文的必要性及内容、规格、范围严格审核把关程序。少发文,发短文,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传递的,尽量不制发纸质文件;收文做到了随收随登记,及时拟注转办,从班子成员做起,加快了公文阅处速度;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能通过其它方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开会,开小会、开短会,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领导讲话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参会人员提前10 分钟进入会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做到会前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

 二是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6 月份制订印发了《关于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企业宁静日”制、同城一家检查等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开展规范涉企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效能监察等形式的监督检查,

 在局文化执法网站上公开我局职责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目录、法定依据、办案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和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 、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责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坚决纠正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

 三是整治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吃喝的问题。1 月份制订印发了《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和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制度机制严格规范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行为。班子成员带头履行节约,节省开支,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培训考察坚决不组织、不参加。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待,不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不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禁止私客公待。没有发生工作人员在下基层调研和督查过程中接受土特产、礼品和礼金以及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的问题。

 四是整治“庸懒散”的问题。制订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召开全局干部大会进行了思想发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局机关作风办每周进行两次作风检查,对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了诫勉谈话或工作调整。通过整治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庸懒散行为危害的认识,强化“有错是过,无

 为也是过”的责任意识,有效解决了部分干部存在的“不勤政”、 “不作为” 、“不进取”、 “不落实”等方面的问题。

 五是整治多占办公用房的问题。我局办公楼是原市物价局的旧办公楼,共 72 间(含厕梯)总使用面积平方 1300,其中办公用房 29 间,面积 401.4 ㎡,超面积 29.4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于 2013 年 12 月开始整合清理了办公用房。整改后情况如下:整合执法大队两间。没有卫生间的2间局领导办公室按超50%,可到18平方,现有20平方,不好间隔。执法大队为 4 人的,安排了 2 间办公室。机房、人事档案,在办公室内,用柜子间隔。机关党总支暂时一人办公,今年以报招人计划,新录用人员安排其办公室。另楼区文体局下属单位文物所、文化馆、体产办,因原办公楼拆迁,从 2012 年起一直借用我们的部分办公室,没有收租金,只是暂借。保存室为各执法大队进行执法过程中的证据保存用房。

 六是整治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要求所有公务用车在上班期间除了保障领导公务活动以外,还要保障相关科室和行政执法监察的公务用车,节假日期间将所有车辆集中存放管理。局里公务车辆按照局领导和分管科室队分线安排使用,局务会、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了司机和兼职司机,除专职司机、兼职司机外,其他干部一律不准驾驶公务车辆。纪检组、监察室通过在全局开展自查自纠、督导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了在公车管理中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等不规范问题。

 七是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我局没有领导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八是整治“吃空饷”。

 我局没有“吃空饷”人员。

 九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我局是文化行政执法部门,今年以来,没有发现在征地拆迁、涉农、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 8 个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十是整治群众办事难。建立日常工作监管机制,局纪检组牵头,局机关作风办、监察室、人事科参加,结合作风大整顿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情况的进行了明察暗访,落实了局领导值班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规范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决不超期办理。坚决整治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严肃查处收回扣、拿红包的违纪行为。建立并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没有发现有刁难群众办事的典型案例。

 十一是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我单位没有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十二是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我单位没有发现在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的问题。

 十三是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我局没有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的情况。

 十四是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3 月份制订印发了《案件会审办法》,规定所有案件必须经过局案件会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局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案件会审会议定的处理结论任何个人无权变更。8 月份制定印发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执法队员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整治内容找差距,查不足。纪检监察室、法规科全程监督执法办案,调阅了部分案卷,检查其行政执法过程的办案程序、基准裁量标准、处罚依据、调查取证等,是否合法合规。纪检组长亲自带队,监察室、法制科同志的参加,每周深入市场,走访执法对象,一起走访网吧 45 家,除口头询问执法情况外,还收集问卷调查表 23 份,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投诉举报情况。

 十五是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的问题。我单位没有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的问题。

 十六是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的问题。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7 月份开展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专项整治。纪检组监察室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会同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主要针对违反规定利用结婚、子女升学、生日、乔迁、生病、出国考察、亲属去世等事宜,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借机敛财。在举办“升学宴”高峰的 8 月份组织了多次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今年我局五名干部子女考上大学,都没有举办“升学宴”。局工会以公告形式在办公楼栏上表示祝贺。

 十七是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赌涉赌的问题。制定了《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市纪委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赌涉赌的有关规定,全局干部职工向局纪检部门签订了不参赌涉赌承诺书。纪检监察室按要求加大了对宾馆、酒店、茶楼等公共场所的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进行赌博的行为,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以赌博为名收受执法服务对象或请托人的钱物的问题,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为赌博提供赌资、赌具和场所等行为,及时通报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件,有效整治和遏制国家公职人员的“赌博风”。我局未发现有党员干部参赌涉赌行为。

 十八党员领导到干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对单位 1 名厅级领导干部,8 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摸底统计,未发现有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情况。

 十九整治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的问题。自全市开展人事编制领域突出问题和“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不讲情面,不留死角,认真清理和整改相关问题。经清理,我局存在在编不在岗人员 1 名:李 xx,男,1976 年 10 月出生,离岗(外单位借用)前为我局正科职干部。从 2010 年 3 月起李 xx 同志借调至

 临港产业新区工作,借调期间一直未办理借用手续,2013 年 4 月 18日,临港产业新区函告我局,该同志借用停止,但一直未与我局作正式交接。李 xx 同志也一直未回我局上班。按照全市专项治理的规定及要求,经局务会、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李 xx 同志在编不在岗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一是停发工资(2015 年 5 月已通知财政停发)。二是按李 xx 本人多次的口头和书面承诺...

篇二:纪检组聚焦六不问题,纠治四风工作报告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的自查报告 两份

  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的自查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二、工作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⒈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⒉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⒊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⒋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⒌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⒍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⒈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⒉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⒊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⒋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⒈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⒉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⒊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⒋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⒈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⒉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⒊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⒋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⒌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⒈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⒉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⒊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⒋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成立安乡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电话:0736—4322328。负责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分管党风政风监督的常委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责任单位的任务分工如下:

  县纪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专项整治;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审计监督。

  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财政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负责对所监管的国有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县公安局:牵头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问题,组织开展“赌、毒”专项查禁行动;建立核查通报机制,加强对涉赌涉毒人员的党员身份核查,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察局。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县卫计局:负责全县各医院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县地税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馆酒店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组织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馆酒店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组织监督检查。

  县总工会:负责工会经费等问题的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工会经费的使用监督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4 月中旬)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二)自清自查(4 月下旬—5 月)

  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上述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

 各乡镇纪委、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将自查自纠汇总情况于 5 月 25 日前报送至县专项整治办。

  (三)督促检查(6 月—11 月)

  ⒈专项督查。县纪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和相关责任部门在 6 月、9 月、11 月前各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乡镇、县直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结束后,在 15 日内将督查报告报送县专项整治办。督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题情况等。

  ⒉重点抽查。由县专项整治办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全面自查、相关部门专项督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案例。

  各乡镇、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和相关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 11 月 25 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专项整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网络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三)加强工作调度。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

  (四)明确纪律要求。全县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要线索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专项整治成员单位除完成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外,要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对自查不到位,重要线索不报告,重大问题迟报、漏报,被省、市、县检查组发现的,从重或加重处理。

  (五)强化执纪问责。县纪委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和单位,严格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查处力度并进行通报曝光。

  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的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省、州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县统计局进行了相关工作部署进行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并编制了工作方案。

 瓮安县政府召开统计工作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县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门和 13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等共 40 余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省、州统计局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瓮安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三上”联网直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社区)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表和自查报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程,做好准备迎接省、州统计局的检查。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领会方案内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严格依法统计,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靠,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将对抽查阶段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和纠正,集中通报或曝光。

  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省州“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自查工作内容。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此项自查工作,逐一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记录、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统计台帐登记。同时,对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阶段进行整改。

  三、自查结果

  经过近一个月的认真自查,瓮安县共自查了 125 户限止企业 2016 年上半年“工业总产值”指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2016 年上半年“零售额”指标、房地产开发

 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016 年上半年“本年完成投资”指标、能源统计 2016 年上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和 “原煤生产量”指标及上半年的名录库入库条件工作,瓮安县无下列情况: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核实的;

  4、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5、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6、不符合条件入库的企业。

  通过此次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的意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通过查处和纠正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相关制度得到了建设和落实,营造出了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提高政府的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篇三:纪检组聚焦六不问题,纠治四风工作报告

期间纠正“四风”问题情况汇报

  市纪委:

 为贯彻落实贵委《关于严格执行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坚决防止元旦春节期间 “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北纪发[**]22 号)要求,我局抓住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对落实“十个严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抓早抓小,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措施具体有力 一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再次重温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的具体内容,提醒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对照“十个严禁”内容,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全面梳理本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应查尽查,不留空白和死角。

 三是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刹风正纪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把作风纪律落实到位,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真抓真管 一是及时将文件精神通过局办公系统、编发廉政短信等方式传达至全体干部职工,加大对治理节日病的宣传力度,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

  二是传达学习市纪委公布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情况通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三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明查暗访,特别是对在外执行审计任务的审计人员和下属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行为。

 春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

 宜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聚焦“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重敲正风警示钟。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并通过宜良县纪委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平台推送发布《春节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信》,明确“七严格”和“十严禁”规定要求,公开发布 24 小时举报电话和邮箱,积极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

 聚力密织督查网。成立了由县纪委领导带队、六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成的专项督查组,在元旦和春节期间对全县 70 家单位(包括下属单位)进行抽查。抽查采取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督查的重点内容是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方面的问题。截至目前,开展督查 2 次,督查单位 50 家,发现问题 5件,责任谈话 1 件。

 严格执纪重问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四风”问题,严格执纪问责,注重整改实效。要求各专项监督检查组及时上报检查情况,上报监督检查材料不允许“零报告”。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两节”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和相关落实责任不力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违纪违规问题,严查严处,持续释放执纪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

 春节期间纠正“四 风”问题情况汇报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市科技局提前谋划,加强宣传,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切实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局**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情况汇报。

 一、领导重视。12 月 29 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元旦春节期间要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廉洁自律,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要讲政治、守规矩、做表率、树形象。二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元旦春节期间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遇突发情况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落实报备制度,局机关职工、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需离

 开城区的,须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并保持手机 24 小时畅通。

 二、及早部署。结合我局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和部署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短信、QQ 群等多种载体,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早打招呼、早提醒,把各项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每位干部,教育党员干部知红线、划底线,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局办公室利用微信和 QQ 群向科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出信息,提醒党员干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讲纪律、守规矩,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监督,管好自己,带头积极营造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氛围,明确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和安全防范工作。重申如下禁令:坚决禁止公款旅游,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三、开展专项督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各副局长分别率队对分管科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安保值班情况开展了督查:未发现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也未有发现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明令禁止的行为。

篇四:纪检组聚焦六不问题,纠治四风工作报告

篇 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篇一: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一是廉洁提醒,开展宣传教育。

 二是抓早抓小,加强监督检查。

 三是精准纠治,严格查处“四风”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中秋节、国庆节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严防“四风”在节日期间反弹,严防“节日病”发生,现将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廉洁提醒,开展宣传教育。在节前通过公众号、工作群向全区各单位下发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节前召开落实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节前部署会议,强调廉洁过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会代训,在会上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释放出党中央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意志。区纪委监委与全区各单位“一把手”签订纠治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承诺书,不折不扣压实各单位“一把手”抓作风的主体责任,各单位开展下管一级廉政谈话,廉政谈话重点内容紧紧围

 绕纠治节日期间“四风”,坚决守住作风底线,筑牢思想防线,深刻认识腐败问题往往始于作风问题,推动责任层层落实,抓在手里,扛在肩上。全区各单位把廉洁过节倡议书发在本单位工作群,号召节日期间不违规收受礼品、不能公款宴请、不能公车私用等 10 个“不许”,严守规矩,不渝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全区各单位充分运用电视台、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发布节日提醒 300 余次,开展廉政谈话1800 人次,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 380 人次。

  二是抓早抓小,加强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组成室地组监督检查组 13 个,与区市场监督局、审计局、财政局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 1个,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合力。采取不打招呼,不下通知,不定时间,直击现场的方式,深入市场、酒店、旅游景区、商超、单位食堂、快递点等重点场所领域,紧盯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常见问题和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突击检查20 余次;综合运用税务发票查询、查验住宿发票、信访举报、大数据查询、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发现问题 68 个,力行立改 39 个,并对发现的餐饮浪费、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以“提示函”的形式发给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跟踪整改实效,一改到底。完善纠治“四风”制度,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制度有漏洞、制度滞后等不完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完善工作制度,及时堵住制度漏洞,建立纠治“四风”的长效机制,全区各单位完善制度 32 项。加强日常监督,聘请特约监督员、正风肃纪监督员,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随手拍,随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四

 风”问题, 让侥幸者无处侥幸,让旁观者心存敬畏。

  三是精准纠治,严格查处“四风”问题。对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共查处公款旅游、违规安排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12 个“四风”问题,给予党纪处分 5 人,政务处分 7 人,其中处级干部 3 人,科级干部 9人,问责 2 人。加大“四风”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四风”问题以通报形式下发全区各单位。对出现“四风”问题的单位在全区绩效考评工作中给予减分,取消该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区纪委监委对查处的“四风”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结合近三年监督检查“四风”问题的结果进行比对分析,发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超标准接待等问题频繁发生,发生的时间 98%是在节日期间,易发多发,这充分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对陈规陋习没有摒弃,说明了“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常抓不懈、长期坚持。针对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解决一个问题,总结一类规律,治理一个领域,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近年来,随着信息化加强,“四风”问题呈现出新花样,具有隐秘性,这也启示纪检监察机关创新监督方式,让“四风”问题无可遁形。要加大“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寸步不让,一抓到底,加大问责力度,促进各单位“一把手”严抓“四风”问题,以身作则弘扬新风正气。把纠治“四风”问题纳入“三不”一体推进中,因为风腐一体,腐败问题往往就是从吃一顿饭、收一条烟等开始的,要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制度成果。要加强以案促改,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开展经常性的警

 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树立高尚健康的生活情趣,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久久为功,驰而不息,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新风。推动各级党组织把纠治“四风”融入日常工作,把日常监督与追责问责形结合,相衔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抓作风的主体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动真碰硬解决作风顽疾,不断推动作风建设新成效。

  篇二: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按照驻厅纪检组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过节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 2020 年 XX 月 XX 日至 XX 月 XX 日,为期XX 天。

  二、检查方式

 各部门采取自查自纠形式,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结合实际,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重点检查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情况,严查是否有在落实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形式主义。

  (二)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各种隐性、变异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聚餐、违规收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礼品、滥发津补贴等问题。

  (三)严查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问题。重点查处对待职工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

  (四)严查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自由散漫、迟到早退、不假外出,工作期间购物、炒股票、玩游戏等行为,以及节日期间生活奢靡、参与赌博。出入私人会所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规定。

  (二)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严肃对待检查工作,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有效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监督作用。

 (三)要做好总结报告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安排部门进行廉洁过节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廉洁过节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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