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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 (精选文档)

时间:2023-03-11 14:12:01 来源:网友投稿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根据《福建省环保局关于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开展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 ,供大家参考。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

  根据《福建省环保局关于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布置执法工作,确定检查对象

  我局提出此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包括常年存栏量为猪500头以上、鸡3万羽以上和牛10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以及到达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畜禽养殖场。检查重点区域包括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城镇人口集中区域等环境敏感区以及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

  建溪〔松溪、南浦溪、麻沙溪、崇阳溪〕、西溪〔富屯溪、沙溪〕重点流域、水库。

  二、制定检查内容,确定工作措施及要求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方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9号令2001年5月8日执行〕、《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查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对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监督企业整改。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环保部门把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督执法作为遏制农村环境污染、强化农村环境监管能力的重要手段,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注重督导。各地环保部门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检查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查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制度执行情况。对本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数量、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治理及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查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现状。具体内容包括:(1)场址是否在国家和省规定的禁养区范围内。(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3)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转及其污水达标排放情况。(4)畜禽废弃物贮存设施和场所防渗漏、防溢流、防雨水淋失、防恶臭等措施。(5)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废弃物行为。(6)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办理、排污费缴纳等情况。

  3、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催促企业整改。依法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催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监督其整改到位。(1)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责令其限期整改。(2)对2001年底以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处分并责令补办环保审批手续。(3)对未建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以及污水不能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除依法处分外,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关闭。(4)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贮存的畜禽废弃物渗漏、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及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分。

  三、各县〔市、区〕的主要工作情况全区累计出动413人次对388家规模化养殖场中的343家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得禁养区内养殖场有15家,提请政府关闭或搬迁8家,已关闭或搬迁7家。查得112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01年后新、括、改建规模化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的110家,补办环评手续的25家,无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的183家,新建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的94家,排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62家,整改

  后到达要求的41家,停产整治4家,关闭11家,无防渗、溢流、雨水等措施的39家,整改后到达要求的61家。交纳排污费的养殖场52家,共交纳排污费20万元。开展排污申报的58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的1家。〔详细情况见附件〕1、南平市本级:没有直接管理畜禽养殖场,主要做好工作布置和组织协调工作。

  2、延平区:对219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未办理环评的69家,2001年后新、括、改建规模化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的77家,补办环评手续的8家,无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的150家,新建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的64家,排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36家,整改后到达要求的26家,无防渗、溢流、雨水等措施的21家,整改后到达要求的15家。

  3、顺昌县:对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检查,其中禁养区养殖提请政府关闭4家,已关闭或搬迁4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5家,2001年底以后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的1家,无综合利用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6家,新建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1家,不能正常运转或污水不能达标排放的设施1家,关闭数量4家,整改后到达要求的8家。

  4、浦城县:专项行动中共出动28人次对11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办理环评的有4家,2001年-2022年6月期间新、改、扩畜禽养殖场未办理环评的有6家,通过执法,有2家企业补办了环评,综合利用到达要求的4家,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有1家。11家都未开展排污申报和征收排污费。

  5、光泽县:对44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了执法检查,44家养殖场都是圣农公司的养鸡场,均采用干法养鸡,鸡粪做有机肥,全部综合利用。44家开展排污申报,征收排污费10万元。

  6、松溪县: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家、松溪县森立乳业建于2001年,现有奶牛230头,位于松溪县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2002年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该公司于2004年投资90余万元建成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废水经过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但有局部指标没有达标排放,每年进行一次排污申报登记和污染常规监测。由于企业长期负债经营,已建议县政府责令其限企业搬迁。

  7、政和县:出动8人次对3家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执法检查,有无害化处理设施3家,开展排污申报的3家。

  8、邵武市:全市现有规模畜禽养殖场共62家〔含常年存栏猪在200头以上的养殖场〕,其中常年存栏猪在500头以上、牛在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有18家。在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有11家,提请政府关闭的有1家。我局环境监察大队于9月份出动18次计54人次,检查了辖区内18家常年存栏猪在500头以上、牛在100头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11家在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已建成了污水处理工程,并能正常运转。对无污染防治设施,经整治逾期未完成任务,责令关闭的有4家。

  规模养殖场均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目前尚未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征排污费缴纳工作,未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办理排污许可证。

  9、武夷山市:没有规模化养殖场。

  10、建瓯市:对27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了执法检查,禁养区内有3家,关闭了2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13家,2001年后新、括、改建

  规模化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的10家,补办环评手续的14家,无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的17家,新建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的10家,排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17家,整改后到达要求的27家,交纳排污费的规模化养殖场8家,开展排污申报的10家,共交纳排污费10万元。

  11、建阳市:对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未办理环评的1家,无污染防治设施或不正常运行或不达标排放,经整治逾期未完成任务,责令停产治理或关闭的规模化养殖场数量1家。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思路1、存在问题一是对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开展生态农业的作用认识不够,相当局部业主主动性差,工作被动;二是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三是中央、地方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少;并且在用地、用电、税收以及排污费收取等方面没有优惠政策和措施,政府缺乏引导,尚未形成民间融资机制;四是治污工程一次性投资大,畜牧业又是微利企业,仅靠养殖场业主自行投资建设工程难度较大;五是技术上需要进一步创新和提高,在降低建设、运行本钱,提高处理率和综合利用效益上做好文章。六是加大执法力度标准养殖行为。

  2、今后工作思路合理规划,禁止在禁建区、禁养区建设规模化的养殖场。推广沼气技术、政府应尽快制定有关投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政策引导、效益吸引,积极引导业主、农民增加对畜禽污染治理投入。二要加强技术研究,提高应用水平。不断研究开发畜禽污染防治无害化处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努力降低本钱,提高科技含量。畜禽养殖业比拟集中的地区和规模化养殖场分批建设沼气工程,通过厌氧与好氧、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等相结合的综合处理工艺,推广“能源生态型”、“能源环保型”的处理模式,到达养殖污染减量化、无害化

  和资源化的目的。三要加强法规建设,有序开展整治。制定有关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管理等法规,把沼气技术列入畜禽污染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已建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有方案地推广建设大中沼气工程,对新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治污配套工程,与养殖场同步规划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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