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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8篇

时间:2022-08-22 19:36:02 来源:网友投稿

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8篇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第 网格管理人员巡查日志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巡查人员 督导员� 格长� 协管员� 调解员� 警员� 巡查区域 巡查情况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8篇

篇一: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网格管理人员巡查日志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巡查人员

  督导员�

  格长�

 协管员�

  调解员�

  警员�

  巡查区域

 巡查情况

 主要内容

  走访巡查情况

  处臵情况

  处臵结果

  重大问题�或案件、事件�处臵情况

篇二: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巡查制度

  一、巡查内容

  一、巡查内容 1、入户登记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姻、孕产、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

 2、出租屋内居住的人员信息情况。

 3、网格内消防安全情况。

 4、矛盾纠纷隐患及各类不稳定因素排查。

 5、网格内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变动情况。

 6、巡查辖区内小区路面及楼道、屋顶和街巷的卫生保洁状况,及时制止纠正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发现上报并参与清理卫生死角、楼层杂物。

 7、劝导并督促辖区内各类门店“门前三包”工作的落实,劝导纠正店外店、摊外摊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流动摊点、无证违法经营等。

 8、协助整治清理主次干道、街巷、小区中的“乱张贴、乱悬挂、乱堆放”等城市“牛皮癣”和市容六乱现象。

 9、劝导并纠正“两车”乱停放现象和行为,引导停放至两车划线停放点和代管点中,规范两车有序停放。

 10、劝导纠正随地便溺、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遵守交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

 11、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在辖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私人违法建设行为和现象。

 12、其他需要了解的信息及上级交办的排查事项。

 二、巡查方式 1、巡查分为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网格工作人员每日需巡查本网格内各类动态情况,并将巡查情况及时记录在案。专项巡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巡查内容。

 2、网格巡查工作可由本网格单独完成,也可由相邻几个网格联合完成,具体安排由网格管理员自行协调。

 3、网格巡查情况需及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篇三: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区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适应城市治理新形势、新需求,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抓手,以建立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队伍为基础,以完善网格化治理体制机制为支撑,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为全区构建“一核多元·融合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提供坚实保障,努力实现城市社区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城市治理更加精细、民生服务更加全面、基层社会更加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队伍。

 1. 专职网格员招聘条件及数量。

 (1 1 )

 招聘条件。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区统一要求,由六处街道(通济街道、潮海街道、环秀街道、北安街道、龙山街道、通济新区,以下统称“街道”)分别组织公开招聘,并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 3 个月;报考人员需具有报考六处街道常住户口或常住居民,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40 周

  2 岁以下。

 (2 2 )招聘数量。按照每 300-500 户或 1000-1500 人的标准划分一个基础网格,每个网格配备 1 名专职网格员,年内六处街道约需配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 514 名(具体见下表)。后期,根据新建小区陆续交付和网格划分增加情况,每年由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六处街道据实核增招聘。

 2. 专职网格员工资待遇及经费。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资保险、劳务管理等年度经费,由区级财政按照 50%比例实行“以奖代补”,其余费用由各街道负担。以后年度“四险”上涨费用和因新建小区交付而增加招聘的网格员费用,由两级财政据实核增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六处街道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区级财政“以奖代补”经费,由区指挥中心牵头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 3),每月一考核,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对街道发放兑现,因考核扣减奖补资金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街道自行兜底补齐。

 3. 招聘工作进度安排。(1)2022 年 4 月 30 日前,研究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潮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在城市社区建立专职网格员队伍的试点工作方案》,对古城社区专职网格化试点工作经验做法总结提升;(2)2022 年 5 月 31 日前,组织城区其他 5 处街道观摩学习古城社区专职网格化试点工作,潮海街道招标确定第三方劳务中介公司;(3)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城区其他 5 处街道分别研究制定《关于在城市社区建立专职网格员队伍的工作方案》,潮海街道完成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和岗前培训,7 月 1 日正式上岗履职;(4)2022年 7 月 31 日前,城区其他 5 处街道招标确定第三方劳务中介公司;(5)2022 年 8 月 31 日前,城区其他 5 处街道完成城市社区专职

  3 网格员招聘和岗前培训,9 月 1 日正式上岗履职。

 (二)明确城市社区网格化治理重点。

 1. 坚持党建引领治理。推行“网格+党建”模式,强化基层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将基层党建融入社会治理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实网格党支部,强化社会协同、党群联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网格服务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党建网格和基础社会网格“两网融合”,推动网格党支部和党建力量全覆盖,不断提升党建引领社会治理能力。

 2. 梳理明确网格范围。六处街道要对原先划分的基础网格,进一步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将辖区内小区、公园、街巷、道路、空地、商业网点等区域,统一纳入网格,确保网格规模大小适中,全覆盖、无缝隙。要将辖区内规模较大的园区、厂区、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单独划分为专属网格,并由所属单位自行调配专属网格员,建立信息报送、反馈机制。同时,要厘清网格边界、绘制网格边界示意图,便于专职网格员巡查走访、履职尽责。

 3.。

 编制网格职能清单。区指挥中心会同六处街道及公安、司法、信访、民政、应急、住建、综合执法、环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权责一致、应纳尽纳原则,突出社会治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疫情防控、民生服务等主要职能,进一步梳理建立网格服务事项考核清单;清单分为街道基础事项考核清单和部门重点事项考核清单(见附件 4),其中街道基础事项考核清单为专职网格员日常考勤纪律和基本服务管理类事项,以约束扣罚为主;部门重点事项考核清单为相关职能部门专门梳理的,需专职网格员付出一定工作努力才能发现和解决的重点事项,以激

  4 励奖励为主。

 4. 配强社区网格力量。社区层面:城市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担任社区网格长,对本社区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及专职网格员的管理负总责;下设 2 名副网格长,分别由 1 名综合能力强的社区工作人员(兼任社区网格调度指导员)和 1 名优秀专职网格员担任,分别负责专职网格员的日常管理指导、考核调度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基础网格层面:整合配强网格工作力量。配设网格党组织书记,将社区党员按网格全部纳入网格支部管理;每个网格配设 1 名专职网格员,在网格范围内根据职责开展日常巡查走访和服务管理工作;N 名部门专业网格员,由相关部门、街道所属科室站所工作人员兼任,负责对专职网格员上报的事件信息进行初步核实、调处、奖惩统计及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N 名网格信息员和监督志愿者,由网格内楼栋长、单元长及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等人员担任,协助配合网格党组织和专职网格员共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见附件 2)。

 (三)完善城市社区网格化治理机制。

 1. 分级培训制度。专职网格员上岗前须经过培训,并接受经常性业务培训。区指挥中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镇街、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社区网格长、专职网格员逐级进行专项业务和日常技能培训,提升基层社区治理理念和治理能力。

 2. 上岗公示制度。在网格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将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网格信息员等网格专业力量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进行公示。专职网格员统一穿戴工作

  5 服、配戴工作证,入户走访发放民情联系卡,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

 3. 巡查坐班制度。专职网格员原则上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天对网格内工作清单事项走访巡查,时长不小于4小时,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及安全隐患、掌握网格动态、了解居民需求,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即时上报信息平台,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巡查走访结束后,按社区居委会要求为居民从事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其安排办公场所。

 4.。

 工作例会制度。社区居委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专职网格员例会,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网格力量参加,主要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汇总调度工作、布置工作任务、梳理解决网格相关问题等。通过社区工作例会全面及时掌握网格工作动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提升专职网格员的工作效能。

 5. 微信调度制度。建立部门、街道、社区三级网格微信调度群,加强信息采集、事件上报、巡查走访等工作指标协调调度;城区专职网格员在本网格内要以每栋楼为单位,逐一建立“墨城邻里”居民微信群,入群率要达到 95%以上,通过微信群发布通知、宣传政策,促进沟通交流、了解诉求。

 6. 考核奖惩制度。实行星级网格员评选表彰制度,每年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星级网格员进行评选表扬通报,年度评选为区级以上优秀网格员称号的,六处街道在招聘社区工作者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不断完善区(部门)、街道和社区对专职网格员的分级绩效考核办法(见附件 4),将专职网格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发放与社会治安、安全稳定、民生保障等重点工

  6 作考核和日常工作考核挂钩,实现多层级全方位综合考核。

 7. 督查通报制度。建立区级网格监督员队伍,对专职网格员日常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现场督查抽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依托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对网格员签到签退、巡查时长、事件上报、信息采集、服务帮办等工作指标以简报形式实行周汇总、月通报;完善淘汰退出制度,依据网格员考核结果,实行能者留、劣者汰,以网格治理成效倒逼责任落实。

 8. 安全保密制度。专职网格员和区、街道、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采集和接触到的社会治理相关基础信息不得向外泄漏。对造成信息泄漏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六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建立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队伍和健全城市社区网格化治理机制,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履行“属事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服务管理标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区指挥中心要加强总体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检查考核,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加强经费保障。区和六处街道要将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专职网格员队伍落地落实。六处街道要安排专项财政补助经费,保障城市社区楼栋长、单元长等社区网格力量的配备及稳定。

 (三)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各联动部门要树立合作共享理念,将相关服务管理工作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一张网”。组织部门要发挥组织优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组

  7 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等机制,促进社区党建同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民政部门要加强城市社区楼栋长、单元长的配备指导,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民生服务和网格化管理。公安、司法、信访、民政、应急、住建、综合执法、环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将部门专业网格与基础社会网格主动融合衔接,推动资源力量、服务管理向社区、网格下沉延伸,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附件:1.全区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城市社区网格工作力量设置 3.区六处街道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奖 代补”考核办法(试行)

 4.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8 附件2 城市社区网格工作力量设置 类别 网格工作力量 主要职责 城市社 区 层面 城市社区党委 在街道中心社区(管区)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发挥城市社区党委在社会治理网格化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在网格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强化社会协同、党群联动,以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

 “双报到”共建单位及党员 按照“社区一线党旗红”主题实践活动的统一要求 共建单位要发挥“街社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帮助城市社区解决居民普遍关注、社区又难以独立解决的问题;党员要下沉到居民小区、深入到每一个网格,帮助居民解决“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

 城市社区网格长 城市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兼任 对本社区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及专职网格员的管理负总责;建立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定期协商制度,重点做好督导协调、源头治理、前端预防、问题处置和便民服务等工作。

 城市社区副网格长 1名,由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担任 兼任社区网格调度指导员;协助城市社区网格长开展相关工作;重点做好专职网格员日常管理和考核调度工作。

 1名,由优秀专职网格员兼任 按照分级培训要求,经常性接受上级网格业务培训,熟悉网格业务技能;对本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手持终端技术培训指导。

 基 础 网 格 层面 网格党组织 在城市社区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在本网格做好引领凝聚和组织整合工作,发挥党员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专职网格员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 按《街道基础事项考核清单》和《部门重点事项考核清单》要求开展工作,在网格内开展基础信息采集、走访巡查、事件发现上报核实、综合服务等工作。

 部门及街道专业网格员 街道及相关部门站所科室工作人员兼任 按照区指挥中心与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考核细则,通过综合信息平台对专职网格员上报的事件信息进行初步核实、调处、奖惩统计等,加强对专职网格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指导,促进部门专业网格与社区基础网格的主动融合衔接。

 网格信息员 楼栋长、单元长、街路长、环卫人员、楼宇管家等 配合网格党组织和专职网格员共同做好网格内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通知公告、政策宣传,发动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了解上报居民诉求、协助化解矛盾,协助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协助动态掌握本楼栋内流动人口、出租房、重点人员、特殊人群、宗教活动、安全生产等情况。

 监督志愿力量 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社会组织等 通过优势互补、力量互动,监督网格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协助参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等社区网格事务,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9 附件 3 区六处街道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以奖代补”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区委关于“对专职网格员工资所需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以下统称“街道”)。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网格之家(网格工作站)、网格力量、规范管理、入户入心、事件上报、平台督查、现场抽查、部门考核、宣传推介等项目(具体见附件)。

 三、考核主体及方...

篇四: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GB/T 34300-2017)、《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0〕42 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我区城市社区网格员(以下简称网格员)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网格员,包括按照社区网格划分总数,由社区“两委”成员为主体担任的网格员,以及缺额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网格员。原则上,每个网格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配备 1 名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第三条

 推行“1+X+N”网格人员队伍建设模式,每个网格除配备 1 名网格员外,可按需配备若干名网格协管员、网格公益员配合网格员开展工作。网格协管员由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和社区警务人员、司法助理员、消防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及县级部门下基层和包点工作人员等在职及聘用人员组成;网格公益员由小区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城市低保人员、社区志愿者等公益人员组成。

 — 2 — 第四条

 按照“大小适中、方便管理、界限明晰、动态调整”原则,合理划分网格,优化网格布局,实行“多网合一”。原则上每个网格内居民规模控制在 300 至 500 户,可根据老旧小区、特殊人群等实际情况,适度调整网格户数规模。

 第五条

 优化社区网格党建,构建“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小区)党支部-院落(楼栋)党小组”三级组织链条,由党员担任单元长、楼栋长,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组长。建立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包联网格、走访群众制度。

 第二章

  人员管理 第六条

 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组织、政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本地网格员管理具体办法,做好网格划分和网格员统一管理、公开选聘等工作。市、县(区)财政部门应足额预算并及时安排网格员报酬待遇、教育培训、绩效奖励等经费,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七条

 街道(乡镇)负责网格员的学习培训、绩效考核、人事档案、报酬发放、辞职解聘等统筹管理工作;建立网格员档案,完善基本信息履历、任免、培训、考核、奖惩、待遇、合同等方面资料。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负责网格员的任务分派、学习培训、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组织等部门,审核街道(乡镇)提出的公开选聘网格员需求,并以县为单位统一选聘。建立县级网格员人才储备库,储备库人员资格一年内有效;公开

 选聘的网格员出现缺额时,可从服从分配的入库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街道(乡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试用期,合同签订期限与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同步。

 第九条

 公开选聘的网格员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社区事业,具有从事社区工作的基本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服务意识;具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 40 周岁以下;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网格员公开选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近三年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第十一条

 建立市、县(区)网格员教育培训制度,组织、民政部门协调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教

 — 4 — 育培训的师资安排、经费落实、规划制定等工作。要按照网格员实际工作需求,通过短期集训、以会代训、集中轮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对网格员进行培训。相关部门应向网格员提供法律法规、纠纷调处、信息技术、业务工作、安全环保等培训,多渠道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

 街道(乡镇)负责每年对网格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同时应组织新任网格员集中开展初任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3 天,培训合格的发放上岗证,重点加强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社区负责网格员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应急处置等日常培训。对申报城市管理网格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应达到规定的参考学时数。鼓励和引导网格员参加学历教育和社会工作者、城市管理网格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职业资格考试。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十三条

 网格员在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独立承办本网格内服务管理工作。网格员应统筹协调网格协管员协助开展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协调网格公益员配合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收集、治安防范等工作,并接受网格协管员、网格公益员和社区居民的监督。

 第十四条

 结合社区“两委”成员职责等,以县为单位制定和细化网格员工作事项清单,并严格执行清单准入制度,新增事项须经县级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

 究同意。网格员要运用现代城市网络化管理技术,巡查、核实、上报、处置各方面问题,重点做好采集网格基础信息、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落实宗教属地管理、加强治安群防群治、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报告重大事件、特殊群体教育帮扶、集中代办居民事务,以及网格内其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协助服务、协助管理等事宜。

 第十五条

 建立社区网格信息分类报送对接、分级处置工作机制,细化网格员信息采集、报送、分流、处置、督办、反馈流程,形成闭合链条、实现无缝对接。

 第十六条

 网格员采集网格基础信息要及时、准确、规范,确保网格内人、物、地、事、组织等信息合格率、动态率达到 95%以上。鼓励网格员使用手持信息终端或专用 APP,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动态信息及时更新。

 第十七条

 网格员调处和协助解决网格内矛盾纠纷、信访举报、市容环境、安全隐患、突发事件等问题,要做好排查上报、跟踪服务和核查反馈,第一时间做好稳控调解工作,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网格内。

 第十八条

 网格员应协助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管理宗教事务,强化日常巡查、宣传教育、矛盾调处、防范抵御非法宗教活动,了解掌握宗教领域情况动态,重点对不明身份人群聚集开展宗教活动及散发非法宗教出版物和宣传品、宗教活动场所施工建设及留宿外来人员和发生矛盾纠纷、宗教界

 — 6 — 人士干预公共事务和群众生产生活等,第一时间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切实推进宗教治理与社区治理共建共治,确保问题在一线发现,工作在一线落实。

 第十九条

 网格员应做好网格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动员辖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管理,推动社区民主自治。要协助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落实有关管理和服务事项,为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居民代办相关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网格员要着装得体、态度热情、语言规范、文明礼貌。工作时间必须佩戴胸牌或工作证,入户走访中要向居民发放服务联系卡,方便居民联系。鼓励各地运用现代科技,制作具有身份识别的工作证件。

 第二十一条

 实行网格化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街道(乡镇)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网格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周召集本网格内的网格协管员和网格公益员召开一次例会。

 第二十二条

 实行网格员入户走访制度,原则上网格员每天应进入网格巡查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入户了解情况。网格员会同网格协管员、网格公益员探望独居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人员,每月走访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不少于 1 次,每年走访一般居民家庭不少于 2 次。

 第二十三条

 实行网格员工作日志制度,网格员应填写工作日志,准确记录走访、服务、巡查等情况,鼓励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网格员工作日志。网格员工作日志和每周、每月工作情况,须经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审核)确认,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实行网格员服务公示制度,在社区各网格公益服务场所、居民聚集场所、小区楼栋等醒目位置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网格员责任区,公布网格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管理职责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五条

 实行网格员 AB 岗制度,同一社区相邻网格的网格员可互为 AB 岗,确保网格内服务管理工作的延续。推行错时延时、坐班值班、预约服务等工作制度,缩短服务路径,提高服务效率。

 第二十六条

 推行建立网格员线上服务制度,按照“一网格一微信群”模式建立由网格员管理的网格微信群,推动网格内居民、企业、商户、机关等至少“一户一代表”进群,及时发布信息,收集群众诉求。

 第二十七条

 建立网格员监督评议制度,由社区选聘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作为监督评议员,对网格员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评价结果作为网格员评先选优依据。

 — 8 — 第五章

  报酬待遇 第二十八条

 由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的网格员,其报酬待遇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选聘的网格员报酬待遇,由各市、县(区)参照社区“两委”的成员报酬待遇,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确定,所需经费按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

 网格员工作报酬实行绩效制,由“基本报酬+绩效报酬”构成,原则上绩效部分不低于报酬总额的 20%。

 第三十条

 对取得城市管理网格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网格员,或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网格员,可参照社区“两委”成员的标准按月发放职业补贴。

 第三十一条

 公开选聘的网格员聘用期间,按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对表现优秀的社区网格员,优先发展入党、优先纳入社区“两委”后备力量;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推荐参加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选举,进入社区“两委”后其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网格员在社区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十二条

 在选拔任用街道(乡镇)领导干部和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劳动模范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和考虑网格员。

 第六章

  考核奖惩

 第三十三条

 建立社区居民、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乡镇)和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考评机制,按照简便科学、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定期对网格员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将网格管理服务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职责。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考核中,网格管理服务履职情况,应占考评权重的 30%。

 第三十五条

 网格员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由社区负责,不评定等次,考核结果在本社区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季度考核,社区主要负责人由街道(乡镇)考核,其他人员由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考核,街道(乡镇)综治中心应全程参与。年度考核,由县级组织、民政部门会同街道(乡镇)共同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 15%;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征求县级党委政法委和街道(乡镇)综治中心意见。

 第三十六条

 将网格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社区居民满意度纳入年度考核主要指标。满意度调查可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在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不低于 40%。满意度低于 85%的,年度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满意度低于 70%的,年度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10 — 第三十七条

 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网格员落实报酬待遇、绩效奖励、换届选举、评先选优、辞职解聘的主要依据。对季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兑现绩效工资;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可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各级开展评先选优时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社区“两委”换届时可优先列为“两委”成员候选人。

 第三十八条

 建立网格员表彰奖励机制,各地可定期开展“星级网格员”“最美网格员”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

 第三十九条

 网格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直接予以解聘,属于社区“两委”成员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予以免职或罢免:连续两个季度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中被群众投诉 3次以上查证属实、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等违规行为的;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且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所在社区调整、撤销、合并后,在协商一致基础上需要调整工作岗位但本人不服从安排的;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 10 天的;在工作中因不作为或作为不当,发生重大工作责任事故、引发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不良影响社会事件的;违规泄露工作中掌握的基础信息、工作秘密及服务管理对象个人信息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四十条

 网格员辞职时,应当向人事(劳动)关系所在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社区明确签注是否同意辞职意

 见。街道(乡镇)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办结,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辞职解聘的网格员,应在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内,办理工作交接及辞职辞退手续,必要时应接受财务审计;各街道(乡镇)要将网格员辞职解聘等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报县级组织、民政等部门备案。具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未获批...

篇五: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社区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 入户走访制度

 为了密切联系群众,创新文明创建管理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工作需要,特制定入户走访制度,具体如下:

 一、全体网格管理服务人员,必须对所管辖的网格入户了解民情,坚持每天至少到网格巡查一次。

 二、入户调查要合理安排时间、注意方式方法,对服务管理对象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要主动与社区居民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填写民情日记。

 三、入户不仅要“身入”还要“心入”,做到脑勤、腿勤、手勤、口勤、笔勤,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他们所思、所想、所盼,为居民排忧解难。

  四、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把带有普遍性又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分类,在工作例会中反映总结。

篇六: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员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对网格员的管理要求, 我社区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 学习制度 1、 社区每周 组织网格员 集中学习 一次, 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领导和网格员 每天至少 自 学一小时以上; 每人每月 至少读一本好书。

 2、 每次集中学习要有安排、 有考勤记录、 有学习资料,考勤结果要存档。

 每次集中学习, 将有一名 领导辅导学习。

 3、 每名 网格员 都要统一配备专用 学习 笔记本, 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 2 万字, 每年至少撰写 4 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

 4、 每季度由社区书记审阅一次网格员 的学习 笔记, 并对网格员 一季度的工作、 学习进行点评。

 5、 凡完不成学习 任务, 达不到学习 要求的, 经领导会议研究后,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

 二、 工作和生活制度 1、 爱岗 敬业。

 要按时上、 下班, 不准迟到、 早退, 上班时间衣着仪表要庄重得体, 不着奇装异服。

 上班时间不准看电视, 不准听录音机, 不准下象棋、 打牌, 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 不准办私事, 严守工作岗位, 严禁脱岗、 溜岗、 串

 岗。

 2、 讲究卫生。

 按时打扫办公室内卫生, 必须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3、 节约用电。

 禁止办公室内开“长明灯”。

 4、 用 语文明。

 接待群众要态度热情, 耐心细致, 用 语文明, 不大吵大闹, 不激化矛盾, 不说粗话、 脏话。

 5、 维护集体荣誉。

 凡办公楼发生突发事件, 领导和网格员 要主动积极帮助制止解决, 不得有意回避, 更不许纵容“看热闹”。

 6、 遵守会议纪律。

 会场上不准抽烟, 不准喧哗, 不准交头接耳, 不准打磕睡, 不准随意走动, 不准接打手机, 会议中 手机一律调到静音状态,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 本人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7、 严禁酗酒。

 上班期间严禁领导和网格员 酗酒, 中午不准饮酒, 下午不准醉酒, 不准酒后驾车。

 8、 严禁赌博。

 不准上班时间去休闲娱乐场所, 不准参与赌博。

 9、 认真值班。

 值班人员 要坚守办公室电话, 做好值班记录, 手机要 24 小时开机, 值班结束后, 要做好交接班手续。

 10、 服从管理。

 凡不服从领导安排和管理, 工作出勤不出力, 被领导介绍回办事处的, 一律予以待岗处理。

 11、 高效办事。

 工作中要牢固树立“雷厉风行、 闻风而动、 说干就干、 一抓到底、 抓出成效” 的工作作风, 具体工作要达到“标准化、 精细化、 高效化”, 要全面提升决策力、执行力和推动力, 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凡违反以上规定, 根据情节及造成不良影响程度, 经领导会议研究后, 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第一, 处以 50—200 元罚款, 并在公示栏上公开曝光; 第二, 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在全体网格员 会议作检查, 并在全办事处书面通报批评; 第三, 待岗处理, 待岗期间每月 只 发 200 元生活补助且要正常工作 三、 考

 勤

 制

 度 根据区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编制委员 办、 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宝塔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及待遇的规定》 [延区人社发( 2011)

 20 号]文件精神, 结合辖区实际, 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 网格员 因病因事必须请假, 且要写请假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 离岗者, 视为旷工。

 2、 网格员 因病、 因事必须请假时, 2 天之内( 含 2 天)由分管领导审批; 2 天至 7 天( 含 7 天)

 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送办事处主任审批; 7 天至 15 天(含 15 天), 由分管领导和办事处主任签注意见后送党工委书记审批; 15 天以上至一个月 以内( 不含 30 天), 领导会议研究审批; 1 月 以上,领导会议研究后报区人社局和区委组织部审批。

 因病请假一

 次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 因事请假, 一年累计不超过 2 个月 。社区书记、 主任、 领导班子成员 、 办公室和财务人员 请假,由办事处主任签注意见后送党工委书记审批。

 凡办事处召集会议, 领导和网格员 需请假时, 一律向主要领导请假。

 3、 如遇重要工作和非常时期, 除直系 亲属婚、 丧、 重病或本人有病外, 其它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4、 网格员 每旷工一天, 罚款 100 元, 凡一月 内累计旷工 3 天以上者( 含 3 天), 扣除本月 全部工资。

 并参照公务员 管理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5、 网格员 因事一次请假一个月 以内, 工资照发。

 因事一次请假一个月 以上, 6 个月 以内, 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 身份保留。

 因事一次请假 6 个月 以上, 将人事关系介绍到人才交流中心。

 因事请假一年累计在 2 个月 以上 4 个月 以内的, 从请假的第三个月 起, 停发一切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因事请假一年累计在 4 个月 以上的, 将人事关系介绍到人才交流中心。

 6、 网格员 病假在 2 个月 以内, 发给原工资; 因病请假超过 2 个月 的, 从第 3 个月 起, 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 发90%工资; 工作年限满 10 年和 10 年以上的, 发 100%工资;因病请假超过 6 个月 的, 从第 7 个月 起, 工作年限不满 10年发 70%的工资, 工作年限满 10 年和 10 年以上的发 80%工资。

 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 经有关机构鉴定, 鉴定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办理提前离岗手续。

 7、 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婚假、 产假等例外。

 8、 网格员 要按时参加党工委和办事处召开的相关会议,每次召 开会议实行“点名 制”, 凡迟到、 早退、 旷会或会场接打电话者, 每人每次罚款 50 元并由纪工委予以“三问”;每月 累计迟到、 早退、 旷会和会场内接打电话达 3 次以上 ( 含3 次), 除扣发本人全月 工资外, 同时予以组织处理。

 9、 凡主要领导查岗, 脱岗、 溜岗者, 每次罚款 50 元,且要在公示牌上公开曝光。

 10、 考勤工作由党风廉政联络员 负责, 办公室配合, 假条一律送办事处办公室备查, 考勤结果一月 一通报, 一月 一 兑现。

 四 、 网格管理员的考核。

 由凤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网格管理员 的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为:

 一是由各社区对网格管理员 以“查、 访、 问、看、 听” 五种形式进行综合评价, 结合群众测评意见, 综合评定, 上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二是由信息监管平台远程监督网格管理员 平时表现、 工作效率, 实事求是地评价网格管理员 履责表现, 按时向凤凰山街道办事处提交考核结果。

 凤凰山街道办事处要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评估内容包括:服务程序是否严谨规范:

 网格管理员 要结合日 常走访巡查, 及时捕捉和掌握责任区域的舆情信息, 苗头性、 简单的矛盾做到现场处理化解, 并登记备案; 对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 做到现场受理, 及时上报, 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

 馈服务管理对象; 对突发性事件, 立即上报相关责任部门紧急处理, 网格管理员 现场跟踪; 对群众意见, 网格管理员 应全面掌握信息, 客观分析, 合理建议, 做好信息跟踪及反馈。制度是否落实:

 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每月 走访巡查, 信息掌握及时、 准确, 研判、 分析精准, 介入及时, 社情民意记录规范清晰; 按时参加每月 网格管理员 例会, 每季度形势分析会, 半年工作小结会, 年终工作总结会。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

 网格管理员 应热爱本职工作,尽心尽责; 保证信息采集真实、 准确、 全面, 达到全覆盖;网格责任区域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台帐清楚、 整洁、 规范;要深入群众之中, 倾听群众意见, 了 解群众疾苦, 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切实做好服务群众、 组织群众、 宣传群众的工作。工作能力是否适应需求:

 有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力;由社区居民按“满意” 、 “一般” 、 “差” 三个格次对网格管理员 进行测评。

 90%以上视为“满意” ; 60%—90%视为“一般” ; 60%以下的视为“差” ; 能与网格区域居民交流沟通、融洽感情, 动态信息及时掌握, 能协调辖区资源参与网格服务; 能够处理好承办和协办的关系, 做到事务办理高效快捷。依据考核情况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 分为“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四项, 评定考核等次。

 原则上按季度、 年度分别考核。

 季度考核找差距, 年度考核综合季度考核结果, 并以此为奖惩依据。

 根据以上制度, 社区书记、 主任将每半年对所有网格员的工作、 学习和生活进行评比, 奖优罚劣。

  北关街社区

 二零一三年一月

篇七: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学生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切实承担起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特制定学生宿舍夜间巡逻值班制度。

 一、领导组:

 组

 长:值周领导

 成

 员:值周教师

 当班宿管员

 夜巡班主任

 保安 二、分工:

 第一轮: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当班宿管员、保安 第二轮:值周领导、夜巡班主任、当班宿管员、保安 三、值班巡逻地点:宿舍及周边 四、值班要求:

 1 、夜间巡查、值班时间:学生在校就住每日 21:50 到次日 6:30 。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岗,同时保持个人移动电话24 小时畅通。

 2 、学生下晚自习后 5 分中内,所有第一轮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遇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并找人替班。第二轮值班人员到岗时间由巡查领导组织通知到位开展巡查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破、防事故发生。

 3、巡查、值班人员上岗后必须对宿舍及周边进行巡查,熄灯就寝后对各宿舍人数进行清点,若发现人数不够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相应处理方案。巡查中必须告诉学生就寝注意事项并维护好学生的就寝纪律。

 4、巡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应对处理,必要时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或报警,确保宿舍安全,并详细记录事件经过、结果。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按要求对否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决定。

 5、巡查、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严肃追责。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学生起床后,值班工作结束,值班人员填写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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